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(草案)》提出,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。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认为,这体现了民生优先的政策导向,始终以人为核心,致力于改善民生、提升人的能力、保障人的发展,彰显了“以人民为中心”和“人民至上”的宗旨。
投资于人的重要性显而易见。通过改善民生来拉动经济增长、激发市场活力是关键举措。当教育、医疗、就业、住房等民生领域得到更多投入,人们的生活品质得以提升,后顾之忧减少,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也会显著增强。
以教育投资为例,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不仅提升个体的知识水平与技能素养,还增强了人们对未来生活的信心与预期。这种信心促使人们更愿意将收入用于消费而非储蓄,从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,形成“消费-生产-就业”的良性循环,有效扩大内需,为经济增长注入动力。
当前,我国在交通、能源、通信、城市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,如高铁建设已赶上或超过发达国家水平。在此基础上,可以提高“投资于人”的资金比例,将更多资源用于教育、医疗、就业、社保等领域。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建设时,同步配套这些功能,实现精准投资。
加大对教育、医疗卫生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,是“投资于人”的重要体现。例如,培养科技领军人才、拔尖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;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,提高精神卫生、儿科、老年慢性病治疗能力,推进医养结合,实行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;完善社会救济制度,增加公租房、保障性住房供给,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住房问题,实现从“有房子住”到有“好房子住”的转变。
“投资于人”不仅限于财政投入,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同样重要。应探索多元投入机制,引导社会资本、民间资金流向民生领域。例如,出台优惠政策,给予社会资本、民间资金投资教育、医疗、社会保障的准入和税收优惠,支持民办教育、医疗机构建设,在融资、上市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。此外,还要充分发挥金融、保险在社会保障领域的作用,支持商业化养老保险、企业年金等,为民生保障添砖加瓦。
物质投资必须服务于人,“投资于物”和“投资于人”应紧密结合、协同推进,实现双轮驱动。